最近在看一本第四十七屆江戶川亂步獎的得獎作品---十三級階梯。裡面有部份內容和台灣前陣子爭論得沸沸揚揚的死刑存廢頗有相近之處,由此可見死刑存廢在各國同樣都是本能和理性的拉鋸。

當中有一段從監獄刑務官口中說出的話我覺得非常有道理:

『殺人償命,婦孺皆知。犯什麼罪,受什麼刑,早已昭告天下。那些殺人兇手明知被捕後即是死路一條,卻仍敢犯下死罪,這叫明知故,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

『他們在殺人那一刻,就該有心理準備,自己也別想活命。不要等被捕後才哭叫求饒,那沒有用的。世上何以會有殺不完的歹徒、除不盡的妖孽?若無那些自尋死路的大傻瓜,天下哪需要什麼死刑制度?真正在維護死刑制度的,既非國民也不是政府,而是那些殺人兇犯本身!』



我覺得這段寫得很好,漠視死刑犯之所以為死刑犯的原由,直接討論廢死議題是否有些本末倒置?其實講白了就是死刑犯和老百姓在爭奪生存權,大家都想活下去。這世上能有幾人能像湯銘雄那樣誠心懺悔,讓被害人家屬原諒?我們無法確定死刑犯的悔意有多真,死刑這種報復性的刑罰,不過是在有更好的配套措施之前所能採取的一種權宜之計罷了。

對了,這本書很好看,值得推薦(按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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